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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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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学院院徽、学院精神征集方案

    发布日期:2011-06-17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学院文化是一个学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根基,是彰显学院个性特征的重要标志。为切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切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打造院系文化特色,凝练院系学院精神,提升文化内涵,展现院系特色。根据2011年11月29日攀枝花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设计本院院旗、院徽、提炼本院学院精神,并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宣传部备案。

    一、征集要求

    (一)院徽征集要求:

    1.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能够反映时代精神与学院专业特色。

    2.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3.院徽的设计用手绘或电子文稿均可,徽标的中文请用规范汉字。

    4、应用设计样例(不少于5例,必须包含院旗的使用范例)。

    5、每个设计样例写不多于200字的设计说明。

    (二)院训征集要求:

    1、“院训”概括简略,措辞精准,朗朗上口,凝聚人心,寓意深远。

    2、反映我院历史、特色和办学理念,充分体现学院风貌和时代精神。

    3、要简洁、凝练、易懂、易记,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

    二、截止日期

    从即日起至12月23日。

    三、投稿要求

    1.院徽投稿者须提供A4纸规格色彩稿一份及创意设计说明一份,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同时提供电子版(300dpi),亦可用光盘或电子邮件(文件不宜过大)等方式投送。作品须附有标识图形及其字体组合、色标、设计思想等详细说明。

    2.院训投稿者须按A4纸规格提供打印稿。

    3.投稿请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

    4.凡征集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版权(著作权)特别声明

    被征集的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凡投稿作品,学院有权对其进行必要调整,其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五、评选办法

    学院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稿件进行评选,评选最终结果将向全校公布。

    六、奖项设置

    1.院徽

    (1)中标作品(一等奖)1件,奖金20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2)入围作品(二等奖)4件,奖金每件5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2.院训

    (1)中标作品(一等奖)1件,奖金4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2)入围作品(二等奖)3件,奖金每件200元人民币,颁赠证书;

    七、投稿方式

    收稿部门:攀枝花学院艺术学院

    E-Mail:717548367@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