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校级学科评议组开展推荐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学科评议工作时间提前的通知
2012年05月2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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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12年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日程紧张,根据工作需要,拟将各校级学科评议组(不含工商管理、材料学科与工程、电气工程三个具有省级学科评议权的省级学科评议组)开展学科评议和推荐的时间提前到8月31日前完成。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2012年上半年教学单位及机构调整方案(见下列附表1-6方案已经学校党委会、校务会讨论通过,待正式行文)认真核对本单位(含相关单位兼职教师)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和实际聘用数,在开展学科评议工作时,本学科正高、副高推荐人数必须在指标空缺范围内。
一、各学科评议组务必在8月31日前完成学科评议工作,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推荐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拟推荐人员名单需经相关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在8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科评议组拟推荐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二、对于没有高级空缺岗位的单位,相关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做好拟申报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
三、行政、教辅单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共用,但本单位已有一名及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得向各学科组推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凡各学科评议组未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人事处已收的论文不送专家鉴定,相关费用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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