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3年10月1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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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调动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立项一批校级一般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合理编制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一般项目是指自主立项、自由选题以培养科研能力和素质的普通项目,其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3000~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 2000~3000元。
2、校级科研项目以二级学院为申报单位,机关部门、学报、现教中心只能在对应学院申报,图书馆、档案馆、附属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组织申报;
3、目前承担有校级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项目申报:填写《《攀枝花学院一般项目申请书》。
2.申报单位审核并推荐:各申报单位务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初评,按照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进行推荐上报,上报时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公章。
2013年11月8日前请各申报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交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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