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12年03月0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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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打造精品课程,提升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不断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经艺术学院学术指导分委会审批,同意艺术学院2011年度重点课程研究立项方案。现将立项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同意立项的重点课程研究项目8项,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
本次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根据本人申请结题时间为1-2年,即2011年12月开始,最迟于2013年12月结束。
本次校级立项项目研究经费为3000.00元/项。由艺术学院专业课程建设费中支出,项目经费按学校相关财务工作制度进行管理。
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中期检查和验收等负全面责任,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提交《艺术学院重点课程项目协议书(2011版)》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提交至艺术学院教务科。
2、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变更,项目主持人需向艺术学院学术指导分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变更。
3、项目结题,负责人应提交《艺术学院重点课程项目研究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成果,详情参照《艺术学院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
望各教研室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研究上水平、促发展。
艺术学院2011重点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
edit/uploadfile/20123//Fl20120309172017569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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