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选修课的通知
2011年11月0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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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启动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特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校级选修课程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11月3日—11月11日,由各教学单位教研科汇总本单位《校级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及课程教学大纲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综合科。
2、请承担了《创业学》的经济与管理学院、承担了艺术限选课程的艺术学院与校团委公共艺术教研室组织教师做好相关课程的开设计划,确保各年级学生能完成预定选修课程的学习。
3、根据《攀枝花学院岗位津贴分配实施办法》(攀学院党[2005]33号)文件精神,校级选修课标准班人数为80人,上限为160人。若申请开班人数不符合此要求,请同时提交标准班建议人数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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