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艺术设计研究所属非实体性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艺术设计和民间文化方面的研究工作,依据《攀枝花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指导原则,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吴汉怀同志任所长,全面负责科研机构发展规划,目标建设和管理。宋来福任副所长,协助所长分管艺术设计研究所的日常业务、内部管理与对外联系工作。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1、攀枝花学院艺术设计研究所由学校科研处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艺术学院提供科研场地和科研设施,科研人员从艺术学院全体教师中择优聘用。
2、艺术设计研究所办公室设在艺术学院实验实习中心,其实验实习中心的仪器设备可作为进行课题研究、技术服务、横向协作的基础设施。
艺术设计研究所主要从事商业设计和民间艺术方面的研究,研究成果类型教多,如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规划性开发方案研究、商业美术应用、美术或设计作品和著作、论文、研究报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形成的学术性研究成果等。
1、与外单位合办科研机构,需另行提供合办协议报学校科研处审批。
2、协助学校科研处主办和协办相关的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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